受邀代表青少年打工族到場發言的妮妮,分享自己第一次打工時遭遇的不愉快經驗,她當時因為不了解勞基法相關規定,被老闆說服打工前兩天算是無薪實習,但月底領薪水時卻發現,無薪實習被改成7天,等於做了一星期白工,氣得她直接離職,並昭告親朋好友永遠都不要去那間火鍋店消費。無法出席的阿華,則委託朋友代為發言,分享自己提離職後被主管刁難,薪水不但晚發,還被額外扣東扣西,甚至突然冒出一筆制服費,要從薪水裡面扣,他多方抗議皆沒有獲得比較好的解答,甚至主管還語帶威脅的打電話到家裡要他想清楚、叫他不要自毀前程,令他無奈至極。
記者會現場同時邀請到具勞動法專業的林柏劭律師出席,給予青少年打工族寶貴的建議。林律師提醒想在暑假打工的青少年朋友及其家長,求職時應多加留意勞動條件是否合法,包括法定時薪120元、法定月薪20008元、勞工保險、每工作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、工時超過8小時要給加班費等,都是雇主一定要遵守的基本法律規定,就算只是試用期也不能有絲毫違背。如有相關問題,除了可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轉勞工局,請勞工局諮詢窗口協助解惑,亦可洽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。